資政院
清政府在預(yù)備立憲中設(shè)立的中央諮議機關(guān)。1907年由載澤等人籌備設(shè)立,次年,溥倫、孫家鼐等會同軍機處擬定章程,1909年9月頒布《資政院章程》,1910年10月正式成立。設(shè)總裁二人,以王公大臣特旨簡充;副總裁二人或四人,以三品以上大員特旨簡充。議員分欽選、民選兩種,欽選議員一百名,由宗室王公、滿漢世爵、外藩王公、宗室覺羅等七類人員組成;民選議員一百名,由各省諮議局推選。會期分常年會、臨時會兩種。前者每年一次,會期九十天;后者無定期,以一個月為限。其職權(quán)是議定國家的預(yù)算、決算、稅法、公債、制定法規(guī)、彈劾大臣及議定奉特旨交議的事項等,但議決事項須具奏請旨可否。清政府開設(shè)資政院,不過是作為點綴民主門面的諮詢機構(gòu)。但由于立憲派在民選議員中占絕大多數(shù),在欽選議員中也有一部分支持立憲派的主張,因此資政院在很多問題上對清政府進行過曲折甚至激烈的斗爭。如在1910年10月3日至1911年1月10日第一次常年會上,提出要求清廷速開國會案,甚至不惜以全體辭職或清政府解散資政院相威脅;在各省諮議局與督撫之間的爭議案中,支持諮議局;甚至彈劾權(quán)勢顯赫的軍機大臣,以及通過一些違背朝廷旨意,有利于人民的議案等等,對于民主憲政運動的發(fā)展起了一些促進作用。武昌起義后10月22日召開的第二次常年會,立憲派要求清廷迅速組織完全責(zé)任內(nèi)閣,通過《憲法十九信條》,公舉袁世凱為內(nèi)閣總理大臣,同革命軍議和,借以抵制革命,至1912年2月12日,清帝退位后,資政院宣布解散??蓞⒖锤叻牛骸肚迥┵Y政院第一次常年會》,《社會科學(xué)戰(zhàn)線》,1982年第4期。